中益老龄事业发展中心

ZHONGYI AGEING DEVELOPMENT CENTER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对老年群体特别关心,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高度重视,作出了系列决策,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国各地民政和养老服务系统全力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控取得显著成效,为维护老年人的健康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

在看到抗击疫情工作成效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这次疫情显现出养老服务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诸多短板。如疫情防控意识不够强,缺乏事前预测和预判;应急管理机制不完善,普遍没有建立应急组织机构、没有制订应急预案;应急物资储备不到位,养老机构功能设计方面未预留足够的空间,大多未设立独立的仓储用房、传染病防治隔离区域和专用通道;管理人员和护理人员短缺,传染病防治专业知识不足,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生病老年人的专业护理需求较难得到充分满足,等等。

如何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危机挑战,更好补齐养老服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短板弱项?我们认为,养老服务迫切需要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完善相关制度和体系,确保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养老服务的损失降到最低。

完善养老服务应急保障法规和标准体系

新修订的《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及时总结此次疫情防控中的经验教训,对传染病防控作了规定,要求建立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做好应对处置工作等。下一步要研究制定相关的配套措施,完善相关标准体系建设。国家层面研究修订设计标准、建设标准、管理标准、服务标准等。比如在《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养老机构安全管理》等标准中明确养老机构设计建设前规划传染病隔离区域、无障碍设施、公共卫生安全管理等内容,合理预留物资储存、隔离观察、家属探访区域;在相关服务规范中明确应对传染病疫情的处置流程、老年人照料护理等。修订养老护理员培训教材,完善疫情发生时的操作规程、照料服务、心理辅导等内容,增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此外,省级民政部门应在地方立法、地方标准制定和政策创制中就做好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定和应对措施。

健全养老服务应急工作预案和防控体系

此次疫情发生后,养老机构普遍没有制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因此建议:一是拟定示范文本,国家层面或省级层面拟定全国或区域统一的《养老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示范文本,明确职责范围、养老机构主体责任、预案启动程序、应急处置流程等。二是健全组织机构,成立公共卫生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到人。三是强化演练培训,对养老机构内可能发生的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进行专门的演练和培训,确保相关管理人员、护理人员熟悉和掌握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任务、处置程序和措施。四是构建防控网络,及时研判风险,提请政府和当地指挥部及时将养老服务机构纳入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有效发挥群防群控作用。

探索建立养老服务应急物资储备和供应体系

从全国和全球应对此次疫情看,应急物资储备严重不足。养老服务行业普遍没有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大部分区域没有物资储备仓库。因此要建立养老服务应急物资储备和供应体系,完善物资储备制度,建立分级储备机制,探索建立国家级应急物资储备仓库(点),地方建立应急防控物资多级多元的供给体系。各级民政部门要结合公共卫生事件的特点和养老机构的现状,制订科学的储备方案,坚持联合共建、平战结合,统筹考虑民政服务机构和社区防控需要,合理测算物资储备数量和库存,定期更换,合理调配使用,查漏补缺,确保疫情发生时能有效保障供给。同时,完善应急捐助支持,动员社会捐赠资源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保障。

有效运用养老服务应急社会参与和疏导体系

此次疫情中,各级政府和民政部门充分发挥“三社联动”作用,积极动员、组织引导各类社会组织、社工队伍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机构应急服务、应急保障、心理疏导等。习近平总书记充分肯定了城乡广大社区工作者在疫情防控斗争中发挥的重要作用。要充分发挥社区基础防线作用,积极组织社区工作者、党员干部、志愿者等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尤其是受疫情影响的老年人的探视走访,帮助其采购生活物资、代买药品等,解决实际困难。调动社会组织和专业社工的力量,为老年人提供关心关爱、社会支持、心理疏导等服务。

加快建立养老服务应急医疗保障和协同体系

养老机构的医疗保障水平与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求有较大差距,要不断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建立绿色就医通道,加快建立养老服务医疗保障和协同体系。一是推进医养深度融合,养老机构通过内设医疗机构、卫生室、护理站等,提供更多的护理型养老服务,支持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鼓励养老机构与医院开展对口支援、合作共建。二是建立就医诊疗绿色通道,避免因外出就医交叉感染导致机构内群体感染,或因实施封闭管理而贻误救治时机。三是探索“互联网+医疗”服务模式,封闭管理期间,养老服务机构及老年人可在网上进行问诊、健康干预、康复指导、用药管理、保健咨询等,减少外出就医感染风险。

建立完善养老服务应急队伍建设和援助体系

民政部在组建前方指导工作组、调配部分省市专业工作力量对口帮扶等方面有一些成功经验,要认真总结。下一步可联合卫健、应急等部门,建立由临床医学、公共卫生、养老护理、危机管理等各方面专家组成的养老服务应急管理专家库,充分吸纳政府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等领域的专业人士参与,提供决策咨询。探索建立国家级养老服务紧急救援队和援助机制,国家层面进一步总结此次跨省救援工作经验,建立省级之间对口援助机制,适时征集组建专业紧急救援队伍。同时要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应急培训,加强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着力构建居家社区养老应急服务和智慧体系

疫情期间,社区、养老机构实行严格的封闭管理,“互联网+养老服务”的居家社区养老发挥了显著优势,下一步要加快推进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完善老年人基础数据,利用大数据技术了解居家和社区养老群体精准需求。充分运用康复辅助器具租赁试点工作成效,开展送上门的租赁服务。深入推进线上线下快速对接服务,建立线上“点单式”服务模式,打造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推广智能养老产品应用,加快研发贴近老年人生活需求的智能穿戴、远程监控、实时定位等设施设备,实行智慧化服务管理,通过统一的信息平台和救援系统,快速掌握和对接老年人紧急服务需求,探索发展家庭养老床位,实行远程监护,有效降低空巢、独居老年人发生意外的风险。

推进落实养老服务应急支持政策和帮扶体系

受疫情影响,养老机构实行封闭式管理,收入减少,运营成本增加。据民政部抽样调查,与同期相比,民办养老机构收入减少20%左右,平均支出增加20%-30%,压力陡增。为缓解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发展困境,从中央到地方都出台了一系列税收(租金)减免、延期缴纳,返还失业保险、社会保险等纾困政策。各地要认真落实,坚决把减税降费政策落到基层、落到机构。除了国家和各地出台税收减免、租金减免等措施外,民政部门要通过提高运营补贴、提供防疫物资、给予护理人员补贴等形式对养老机构予以帮助,同时要加强对养老机构的指导,实现扶持政策在养老服务方面落实落地。

通过此次疫情的处置和应对,我们要全面分析和梳理当前养老服务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警、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方面的短板和不足,立足长远,科学谋划,加强顶层设计,制定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养老服务应对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对老年群体特别关心,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高度重视,作出了系列决策,提出了明确要求。

养老服务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若干思考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政策指导    权威解读    养老服务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若干思考

- 相关报道 -

- 联系我们 -